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酬金发放
发布日期:2021-06-2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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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酬金的发放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岗位酬金由学院学生处统一考核发放,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要办理本地银行卡(通过银行卡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岗位的酬金标准:原则上每小时不低于18.3元。
第二十二条 酬金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次月的5日前。延期上交工资统计表或填写不合格的单位,学生处将顺延一个月发放学生工资。如果用工单位每学年有多次延期上交工资统计表或填写不规范造成无法报账,导致勤工助学工资无法正常发放,取消该单位下一学年的用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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