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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贫困生认定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7/8/21】【作者/来源:王瑞琪】 点击4次 【关 闭

全体教职工、同学们:

大家好!

接省助学中心对于贫困生认定的通知如下:1.开学时,高校的全部在校本专科生都要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而不只是新生;2.《申请表》只需盖乡镇一级的公章,如果镇级有民政部门,只盖镇级民政部门公章也可,不要求学生盖县级公章。谢谢!

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3.gdcp.cn/yxw/web/detail.asp?i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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